| 办理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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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6 10:42 文章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一、管理原则
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是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的、专门用于我省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共同管理,省商务厅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具体负责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制定、项目审核和组织实施。
二、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
开拓国际市场活动主要是指根据我省机电产品发展现状和特点,专门用于组织我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重点市场的调研考察以及宣传介绍河北省机电产品等开拓国际市场工作。开拓国际市场资金主要用于上述活动中摊位场地租用、展品运输、广告宣传等公共费用的支出补贴。
三、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实施
1、参展计划。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下一年度的参展计划,在本年度11月30日前发布全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企业既可提出参展申请。
2、参展企业。全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重点支持机电产品出口重点联系企业。
3、费用补贴。使用机电产品开拓市场专项资金补贴展位费,公共费用支出适当补贴,其余费用企业自理。
4、报名办法。参展企业向各市商务局机电处、扩权县(市)商务局报名,并按要求逐项填写《参展申请表》。各市商务局机电处、扩权县(市)商务局汇总后,将企业《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报省商务厅机电处。省属单位直接向商务厅机电处报名。省商务厅机电处根据企业的产品类型、展会特点、区域市场及出口情况进行筛选、确定参展企业。
5、参展要求。
(1)严格坚持参会“四不准”的原则,即:不带展品不准参加;不要摊位不准参加;专业不对口不准参加;假冒伪劣和涉嫌侵权商品不准参加。
(2)参展人员要精通外语、精通业务、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3)维护国家主权和自身权益,不歧视他人,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4)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扬团结合作的精神,有问题、有困难要及时向组织反映。
四、办理依据
1、河北省机电办、省财政厅《关于鼓励机电产品出口市场开拓资金和技术改造贴息管理使用办法》(冀机电出[1996]26号)
2、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冀政函字[2001]16号)
3、商务部、外交部《关于简化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人员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办公地址及相关网站网址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主楼506室)
联系电话:0311-87909525 传真:0311-87909570
河北省商务厅网站网址 http://www.hecom.gov.cn/
举报电话:0311-8790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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