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河北省机电产品技改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程序 |
|
| 2007-03-26 10:56 文章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办理河北省机电产品技改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程序
一、政策实施的项目范围
河北省机电产品技术更新改造项目专项贷款贴息资金是对我省机电出口企业用于技术更新改造项目的中短期贷款(不含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给予的资金补贴的政府性资金。
二、技改贴息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和企业申请技改贴息资金应符合的条件:
省技改贴息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产品竞争力;有利于节能降耗,提高企业装备水平;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研发开发和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技术更新改造;有利于激发、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改造与产品研究开发的积极性。
1、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项目;
2、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促进环境保护的项目;
3、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品种规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4、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的项目。
企业申请技改贴息资金应符合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企业具备年出口100万美元业绩。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出口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必须是以生产、出口和盈利为目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出口前景。
4、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0%。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贷款经国家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批准同意,企业与承贷银行已签定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为中短期贷款(不含流动资金贷款)。
5、符合支持条件,已经启动的项目。
6、项目未列入国家其政策资助。
三、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
企业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和软盘(一式六份):
1、填报省财政厅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电子版项目信息包括:
(1)项目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3)项目可行报告;(4)项目评审报告、项目预算等。
2、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1)《□□□□年机电产品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或备案许可证明;
(3)近两年企业每年利税金额和海关出具的统计出口证明(以企业正式文件上报,以备后查);
(4)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度财务报表;
(5)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环保证明、认证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彩色照片等)。
四、申请企业项目办理程序
1、申报时间。原则上省商务厅每年5月份下达项目申报通知,企业亦应据此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保证按时申报。
2、企业向各市商务局机电处、扩权县(市)商务局提出技改专贷贴息的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有关的项目资料,由各市商务局机电处、扩权县(市)商务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推荐,报省商务厅机电处、财政厅企业处。
3、省商务厅机电处依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主管人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筛选,确定报送企业申请项目范围。
4、省商务厅机电处确定上报企业项目后,由省财政厅审核项目的资金情况,列入下一年度省级财政预算。
5、省技改项目执行期终止后六个月内项目实施企业应当向本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验收。由省市、扩权县(市)商务、财政部门以及有关专家联合组织验收。
6、每年12月31日前将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签文并下达市、扩权县(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五、办理依据
1.国家机电办《“九五”时期机电产品出口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导向意见》(国机除[1996]15号)
2.《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令 2002年第26号)
3、河北省机电办、省财政厅《关于鼓励机电产品出口市场开拓资金和技术改造贴息管理使用办法》(冀机电出[1996]26号)
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冀政函字[2001]16号)
六、办公地址及相关网站网址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主楼506室)
联系电话:0311-87909525 传真:0311-87909570
河北省商务厅网站网址 http://www.hecom.gov.cn/
举报电话:0311-87909833
|